吉农机管字〔2025〕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规定,经我站鉴定,吉林省龙承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12种产品通过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准予核发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1)。因企业地址发生变更,对潍坊市昱坤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种产品更换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2)。因企业主动申请注销,对吉林省康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的30种产品注销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3)。
特此通报。
附件:1.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二批)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