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9日,珲春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在珲春市农业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有市农业局副书记兼农机局局长程明哲、市财政局农财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相关领导,全市各乡镇农业主管领导及乡镇农机站站长、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市农机监理站相关人员等。
会上,市农机局推广站站长穆新同志宣读了《2018年珲春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业局副书记兼农机局局长程明哲同志做了重要发言,并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农机购置补贴这项惠民政策在巩固我市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把这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
(一)要明确补贴政策重点。对个人当年购置补贴机具数量3台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补贴机具数量6台以上的,要根据购机者购置补贴机具的数量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是否与其生产实际需要相符合、是否与其实际购机能力相匹配三个方面进行认真核查。
(二)要加强补贴机具管理。开展补贴机具跟踪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农民关心、社会关注,各乡镇(街)、各部门一定要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紧紧抓在手上。
会上,程书记还与乡镇农机站签订了专项工作责任书。
珲春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极大地促进了本地农机化事业的发展,截至2017年底,珲春市农机总动力24.38万千瓦、拖拉机共9985台、播种机3269台、水稻插秧机1332台、水稻收割机511台、玉米收割机436台,全年玉米机播1.56万公顷,水稻机插面积0.83万公顷,水稻机收面积0.85万公顷,玉米机收1.24万公顷。机耕水平90.89%、机播水平86.71%、机收水平76.3%,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