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发〔2017〕11号
各市(州)农委,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农机局,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为了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落实,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健康开展,省农委制定了《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责任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责任制度(试行)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