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机械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
吉林省农机化管理局
“十一五”以来,国家不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扶持力度,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项目建设,广大农民购机用机和地方政府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全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农机总动力稳步增长,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农机大户和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农机各项法规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为促进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十一五”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回顾
(一)“十一五”期间农机化发展主要成就
1.农机装备水平稳步提高,结构有较大改善。全省农业机械保有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到2010年,农机总动力达2145万千瓦,农用拖拉机保有量90.6万台,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45.82%和44.18%。随着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农机装备结构有较大改善,到2010年,全省大中型拖拉机达到29.36万台,比“十五”期末增加20.26万台,增长222%,50马力以上拖拉机达到4.6万台,比“十五”期末增加3.2万台,增长228%。小型拖拉机61.28万台,比“十五”期末增加了7.48万台,增长13.9%。配套农机具达到了236.8万部,其中大中型农机具59.22万部、小型农机具177.78万部,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245%和23%。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了较大改善。
2.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作业领域不断拓宽。到2010年末,全省机械播种、机械耕整地和机收水平分别达到79%、72%和22.7%,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61%,农业运输、场上作业和后勤加工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和电气化,农村用工总量的70%由机械完成。农业机械作业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大田作业向畜牧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发展空间不断扩大。
3.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大面积推广,农机化科技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得到引进、推广和应用,一些领域农机化技术研发、生产和应用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跨越性进步。全省除在机械深松、旋耕、深施化肥与精(少)量播种、苗带重镇压等一大批传统作业环节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应用范围和数量得到大幅度增加的同时,旱作节水、保护性耕作、机械收获、温室与保护地栽培、水稻移栽、经济和特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与环节机械化作业技术的研制与引进应用,也实现了从无到有以及从小到大跨越式发展。
4.农机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创新,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省、市、县、乡四级农机人才培训网络已经初步形成。“十一五”期间共培训农机各类人员愈百万人次,其中:农机管理人员1万多人次,农机技术人员6万余人次,其它培训90多万人次。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日臻完善,在省统一规划指导下,以农机校为依托,建立了30个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培养了近百人的考评员队伍,一大批农机操作人员获得了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
5.农机服务队伍和服务网络不断壮大和完善,农机化经营效益稳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机机构相对稳定,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到2010年末,全省共有县以上农机管理、科研、教育、推广、监理等机构252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技术推广)站627个,农机供油点323个,农机维修网点7197个,农机销售点2941个,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2596个,农机户97万户,其中:固定资产在20万元以上农机大户1.8万户。全省农机经营总收入达到116亿元,纯收入44亿元,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73%和57%。
6.农机化发展资金投入有较大提高,农机工业健康发展。“十一五”期间,国家和省财政投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82亿元,其中国家21.82亿元,省级财政4亿元。共购置各类农业机械24万多台,其中拖拉机13.6万台,水稻插秧机0.86万台,水稻收获机1万台,玉米收获机0.5万台,其它机械8万多台,受益农民21.4万户,购机总额达86亿元,对我省农机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我省农机工业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机制造业不断发展壮大,由原来的50多家,目前发展到160多家。
7.法规建设得到强化,农机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吉林省农机事故处理规定》等20余个法规和规定相继出台实施。使全省农机法制化建设得到了有效的加强,依法“兴机”、依法“治机”已成为农机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虽然全省农机化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性的问题。
1.整体装备水平低,结构不尽合理。一是小型机械多,大型机械少,虽然“十一五”期间有较大发展,但仍然相差甚多。二是整地机械多,收获机械少,不仅适应不了农业生产的主要作业环节的需求,也大大地影响了机械化程度。三是简易机具多,高性能机具少,满足不了标准化农业生产和新农艺的技术要求。
2.综合机械化水平相对较低,发展不平衡。一是农业机械主要应用在耕种环节上,而水稻机械插秧水平还不高,收获环节发展相对滞后,玉米机械化收获仅为10%左右,影响了农机化整体水平的提高。二是应用面相对较窄,主要应用在粮食作物生产上,畜牧业、园艺特产及加工业等发展缓慢。
3.农机组织化程度低,生产规模小。一是仍主要停留在一家一户的小地块或小规模的生产上,生产效率低,作业成本高。二是农机生产合作社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没有形成大规模的集约化生产,制约了机械化的发展进程。
二、“十二五”农机化发展宏观环境分析
(一)有利条件
1.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农机化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实现农村小康社会的目标,农业现代化是基础,实现农业机械化是关键。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为我省的粮食生产和农机化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和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新的形势、新的目标和任务对农机化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业机械作为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手段,对于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开展优势农产品区域建设,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推进农村小康社会进程中,必须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手段,用先进的农机装备武装农业,用先进的农机化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这一切都是农机化发展的最有利契机和目标要求。
2.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机化发展增添了动力。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是近年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我省是国家粮食主产区,也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食生产基地之一,发展农机化,对保护和稳定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起到重要支撑作用。一是机械化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粮食生产稳产、高产和低成本,有效增加农民种粮收益。二是发展机械化,可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为保护和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科技支撑。三是发展机械化,加速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为农民开辟新的增收途径创造了条件。四是机械化生产可以提高粮食生产的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产品品质和竞争力,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产生积极作用。因此,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离不开农机化的大力支持,也为农机化的发展增添了更为强劲的动力。
3.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建设,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十一五”以来,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步伐加快。一是农产品品种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优质专用农产品快速发展。二是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暖棚经济、中草药、经济作物、畜牧业等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三是农业生产布局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主要农产品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玉米、水稻、大豆三大作物优势生产区正在形成。农业结构发生的变化,对农机化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仅提出了新的有效需求,而且也将构筑起农机化新的发展空间。
(二)不利因素
一是农机化发展受到土地经营规模的制约。农机化生产要求集约经营,集约经营才能产生规模效益,而当前农村土地分散经营的小规模生产严重制约了农机化的发展。从当前看,“十二五”期间,农村的土地经营规模还不可能实现大面积集中,小生产与大农业不协调的矛盾将日趋突出。
二是投入主体经济实力不强仍将是制约农机化发展的主要因素。农机化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当前农机具购置主体是农民,如果没有国家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单靠农民收入自然增长来解决农机化发展资金问题困难很大。同时,资金投入不足也影响到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整体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是农机工业对农机化支撑作用不足。虽然近年来,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拉动下,我省农机制造业不断发展壮大,规模以上农机生产企业由2005年前的不足50家,发展到的160多家。但目前看,我省农机工业发展相对滞后,大部分生产企业生产规模小、品种少,小机具、小作坊。企业研发能力相对不足,发展空间有限。
(三)需求分析
1.种植业对农业机械化的需求重点。吉林省农业机械化虽然在农、林、牧、渔业广泛领域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迫切需求仍在种植业,尤其是以玉米、稻谷、大豆为主要对象的粮食作物的机械化是需求重点。在全省种植业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总面积的80%以上,而玉米、水稻、大豆又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80%。这三大作物的生产不全面实现机械化,就不可能在全省实现农业现代化。目前,水稻机插(播)水平不足45%,大豆机收水平不到20%,水稻机收水平也只有60%左右;玉米机播占玉米面积70%以上,而玉米机收仅为16.5%。因此,我省三大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是现阶段和今后最主要、最迫切的问题;在三大粮食作物中,水稻机插(播)、机收和玉米、大豆机收是薄弱环节,仍然是“十二五”期间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是我省农业机械化进步和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2.畜牧养殖业对农业机械化的需求重点。我省的畜牧饲养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对于以传统人工饲养为基础的农户小规模饲养的技术取向是“优良品种+配合饲料+先进的饲养技术+简易的生物环境工程”;对于大规模饲养要以“优种优料+先进的饲养技术+机械化和自动化设施”为技术取向。据此,吉林省畜牧业应在引进先进饲养技术的基础上,强化饲草、饲料的种植生产、收获、加工、贮存等全过程机械化技术的引进、推广与生产应用,提高上述环节的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逐步普及机械化与自动化饲养设施。饲草生产要向耕整地、播种、灌溉、收获及饲草饲料的加工、贮存方向发展,饲料调制与喂料、除粪、挤奶、剪毛、屠宰等环节应向机械化、自动化方向发展,畜禽环境(供冷、供热、换气、消毒等)要向可控和自控的方向发展。
3.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业机械化的需求重点。一是绿色食品、保健食品加工业;二是水果蔬菜加工产业;三是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四是粮食精深加工业,玉米初加工,如速冻鲜食玉米、多功能玉米粉、玉米色拉油、速溶玉米胚芽乳粉、玉米胚乳高纤维食品、玉米膨化食品、玉米饲料等系列产品的机械加工与设备。
三、“十二五”全省农机化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布局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的战略目标,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促进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的扶持政策和资金项目,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整体提升全省农机化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加快玉米、水稻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化合作组织,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为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1.加快农机装备结构调整。201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3100万千瓦;拖拉机拥有量达到115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5万台;水稻插秧机达到3万台,水稻收割机3万台,玉米收获机3万台。
2.努力提高农机作业水平。2015年全省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80%以上。宜机耕地机械耕地水平达到95%;机械播种作业水平达到85%以上,水稻机械插秧达到90%以上;水稻机械收获作业水平达到85%,玉米收获机械作业水平达到50%以上。
3. 加快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巩固、完善和提高全程农机化示范区面积1000万亩,新建示范区面积1000万亩。在榆树、九台、农安、前郭、公主岭等县(市)率先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
4.加快农机新技术推广步伐。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技术,改革耕作模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全省保护性耕作面积发展到800万亩。
5.加强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发展壮大农机合作组织,增强农机大户自身实力,拓宽服务领域。到2015年,发展各类农机专业化合作组织达到5000个,农机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农机大户10万户。
6.农机经营收入稳步提高。到2015年,全省农机经营收入达到150亿,其中纯收入达到60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提高30%和35%。
(三)发展布局
发展布局总体是“全面发展、重点突破”。以中部粮食主产区全程机械化为龙头,带动西部畜牧机械化和东部山区特色机械化的发展。中部地区主攻玉米、水稻全程机械化和粮食、畜牧业精深加工机械化;西部地区重点抓好保护性耕作、旱作节水灌溉机械化以及牧草机械化,大力示范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和机械化旱作节水等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先进适用技术和机具。东部山区半山区重点发展中草药、林特产品生产加工机械化。实现水稻机插(收)大跨越;玉米机收大突破;畜牧、特色机械大提升;农机经营合作组织大发展。
1.中部地区紧紧围绕粮食安全战略。以玉米、水稻、大豆三大粮食作物为主,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重点发展水稻插秧(播种)、收获和玉米、大豆收获机械化,提高机械化水平。
2.西部地区围绕发展畜牧大产业,努力提高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水平。重点发展饲草(饲料)播种、灌溉、收获、运输、贮存、加工机械化;大力推广畜禽养殖机械、饲料加工机械、粪便处理机械、畜禽废弃物加工处理机械等畜牧业常规生产机械化技术。发展保护性耕作和旱作农业节水技术。
3.东部山区以发展小型机械为主。重点发展林果机械、药植机械、特产加工机械,努力提高鹿、蜂、蚕、蛙等特种经济特产养殖和加工机械化水平。大力发展中小型拖拉机、单体播种机、根茬粉碎还田机等“小三机”作业,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4.围绕生物质资源开发,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步伐。在巩固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收获、青贮和秸秆氨化等技术的基础上,重点推广秸秆燃饲料压块和制颗粒等物理加工技术和化学、生物饲料加工技术,为发展畜牧业提供优质秸秆饲料,为粮食生产提供优质生物肥料,实现农机深加工服务产业化,为农民增收提供新途径。
5.围绕发展有机绿色食品,努力提高设施农业装备水平。配合暖棚经济、庭院经济的发展,大力推广温室整地、育苗、微灌、施肥、收获机械,温室保温、增温调控技术,蔬菜加工、保鲜、贮藏技术,实现蔬菜、花卉、苗木生产工厂化、标准化,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为市场提供绿色有机无公害的农产品。
6.建立区域特色的种植业、畜牧业、特产业、生态农业、加工业等不同类型的市、县、乡农业机械化示范区。通过机械化载体,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通过机械化手段,促进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机械化措施,推动区域经济和小城镇建设,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目标。
7.积极培育农机专业化合作组织,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化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推进土地流转和生产的规模效益,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合作化、优质化的原则,政策推动政府扶持,加快农机专业化合作组织的发展。
(四)发展重点
一是在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长的同时优化装备结构。保持装备数量不断增长是加快机械替代劳力步伐的迫切之需,推动装备结构合理优化则是促进农业机械化持续发展的长远之道。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确保装备总量增长,并坚持数量增长与结构优化并举,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促进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的发展,加快老旧农业机械的更新报废,促进作业机械和拖拉机配套机具的发展,改善配套比,提高利用率,降低单位能耗,避免低水平重复购置、资源浪费和效益下降。
二是在促进重点突破的同时各领域各环节协调推进。继续集中力量主攻薄弱环节,尽快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由耕种收环节机械化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机械化延伸,同时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因地制宜逐步推动经济作物、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化,全面服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
三是实现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总体目标的同时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受自然条件影响,我省中部平原地区农机化水平较高,东部山区发展较慢,仍是影响和制约全省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提升的最大瓶颈。需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梯度发展、协调推进。结构布局调整的重点是:继续鼓励农机化发展基础比较好的地区率先发展,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加强对丘陵山区农机化工作的支持与指导,按照全力普及机耕、大力发展机收、努力突破机插机播的思路,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和支持农民购置使用经济实惠、轻便耐用的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同时加快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发展,推动东部山区机械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顺利实施。要把农业机械化工作纳入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二五”发展总体规划中。加强领导是做好农机化工作的保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机化工作的领导,为农机化事业的顺利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二)多渠道增加投入,提高农机化发展速度。增加对农机化发展资金的投入,是发展农机化事业的前提。要通过国家千亿斤粮食工程、国家保护性耕作项目和吉林省增产百亿斤粮食工程的实施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因地制宜,分区布局,政府推动、政策拉动、项目带动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为农机化注入资金。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财政资金扶持为引导,农民和各类农机服务组织投资为主体,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投入机制,推动全省农机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对全省农业生产薄弱环节有效突破。各级政府要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加强农机专项资金的投入,重点用于农村各类农机(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购置玉米收获机、水稻栽植(育苗)机、保护性耕作机具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的引进。农民购买先进大型的农业机械实行重点补贴,关键环节作业实施政策补贴。以推动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为主要任务,以玉米机械化收获为主要目标,突破玉米收获机械化的瓶颈制约,促进全省农机化综合水平的快速提升,
(四)加强对农机制造业的政策扶持,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地方农机工业体系。围绕国务院加快农机工业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加大我省动力机械及主要作业环节机械的招商引资金工作力度。改变我省目前农机制造业以中小型企业居多,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品种单一,附加值低的情况。要调整好工作目标,合理布局,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机企业进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
(五)加快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农村土地加速流转。以30个产粮大县为龙头,以农机新技术新机具为支撑,以玉米、水稻全程机械化为突破口,建立可持续发展、和谐、健康的经营机制。要积极引导户营农机向合作和股份制经营方向发展,实现土地经营集约化,生产经营机械化,作业生产标准化。有效利用国家新增粮食综合直补资金,为土地流转实行政策补贴,对农田机耕路、田埂、水渠修建等关键环节加以扶持和支持,促进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解决一家一户做不了和做不好的事情。
(六)加大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力度。推广和普及先进适用新技术、新机具是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要按照全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结合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示范点等形式,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和技术。
(七)加强农机人才培训,努力提高农机队伍人员素质。加强农机教育培训,加强智力开发和人员培训,加强农机队伍自身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县级农机技术学校的教学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方式,广泛开展农机人员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建设,积极培养农机技术人才和农村需要的其它各类人才,为农机化事业的发展输送合格人才。
(八)加快农机标准化建设步伐,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要进一步强化农机作业、农机产品质量标准化建设,通过制(修)订作业质量标准,规范农机销售和农机作业市场,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提高和改善作业质量。同时要加强对农机维修网点、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继续实行农机产品推广许可证制度,对鉴定不合格和未取得鉴定证的产品,不得销售和推广。
(九)加强农机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机化经济信息网络体系。“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完善和发展全省农机化信息服务体系。以省级农机化信息网为龙头,建设多种形式的农机市场信息发布窗口,建立比较完整的农机市场信息采集整理分析系统,建立覆盖全省、延伸到乡镇、扩大到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机具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农机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建立起一支训练有素的农机信息员队伍。通过“抓龙头、抓窗口、抓延伸、抓培训”,形成集信息采集、整理、加工、发布于一体的快捷、准确的农机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十)加强农机法规体系建设,提高农机化管理水平。根据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机化发展规划和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农机法规,健全完善农机化配套法规和农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体系以及农机具更新报废标准。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农机行政执法水平。依法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实现“阳光”执法。对重大农机事故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加强农机产品鉴定、质量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农机修配市场、农机销售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坑农害农现象,保护农机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