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吉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快创新型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要求,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制定了《食用菌采摘机》吉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经专家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2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联系人:李秋 0431-84457032,邮箱:jlszyjnjdz@sina.com
特此公示。
吉林省农业农机化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