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发〔2021〕11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春新区农委,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全面做好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定于2021年4月中旬在长春市举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14日下午报到,4月15日培训,会期一天。
培训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100号 电话:0431-84606269)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机工作的科(处)长1 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长(或农机部门主要负责人)1 人,补贴工作人员1人。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二)讲解2021年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测算情况;
(三)讲解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标准版)、补贴机具信息化自主投档平台操作使用方法;
(四)讲解补贴产品投档要求及注意事项;
(五)讲解农机购置补贴违规处理办法;
(六)参观2021中国吉林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展览会。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的各项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培训班将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请各地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填写培训班回执,于2021年4月12日前由市(州)农业农村局统一报送省农机化管理局,以便安排食宿。
(三)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交通路线见附件。
联系人:省农机局 张苑苑 0431-88906324,15910916326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