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13]501号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为实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
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策效应,促进我省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强政策监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以开展绩效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机制,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二、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今年,省农委印发了《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吉农机字〔2013〕115号),对评估考核的总体思路和原则、内容与指标、考评方法、进度安排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是开展绩效管理的基本依据。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认真完成绩效管理考核各项工作。要把年终考评与日常考评相结合,自我考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对日常工作不积极,报送资料不规范、不及时的将酌情扣分。
三、按时上报绩效考核材料
开展绩效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地要注重好做法好经验的总结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注重了解绩效管理全过程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要注重把握工作进度要求,按照吉农机字[2013]115号文件的要求,做好自评工作,并于12月1日前将自评报告统一由市(州)报送省里。
附件:1.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自评得分表
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依据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自评报告(提纲)
联系人:曹纯华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