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1600万元(其中145.92万元用于2018年第五批结算,可用资金1454.08万元)。
二、组织开展情况。
根据《汪清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汪农机联字【2018】3号)精神,确定了补贴范围,全县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采取各种便民措施,与财政局共同完成补贴机具的核验工作。
三、执行情况
使用补贴资金1179.282万元,结余274.798万元。补贴农机具628台套(深松机13台,铧式犁1台,埋茬起浆机16台,免耕播种机52台,秧盘播种成套设备6台,水稻插秧机71台,秸秆还田机2台,饲料收获机39台,谷物收获机24台,玉米收获机85台,喷杆喷雾机2台,轮式拖拉机317台),满足440户购机户需要。
四、工作作法
(一) 继续实施敞开普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操作方式,使农民群众普遍享受政策红利;推动科技创新,推广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机化技术和农业机械,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为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技术装备支撑。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二)补贴资金兑付。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机具,经审核通过并公示后,由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将补贴实施方案下发到乡、镇,宣传到村组,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公示信息应做到及时、完整和便于查询,确保专栏有效运行。
汪清县农机管理总站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