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机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乡镇农机站进行购机登记,申领《舒兰市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原件一式两份,购机者留存一份,乡镇农机站留存一份。
2、舒兰市农业局与财政局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验。验收前需填写《舒兰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确认单》。
3、购机者个人购买机具,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所购机具合格证、所购机具发票、银行卡、《舒兰市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到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购机者为农业经营生产组织,需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法人名章、单位公章到农机购置补贴大厅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四份,舒兰市农业局留存一份,舒兰市财政局留存一份,本人两份。
4、购机者将两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中的其中一份送交到所在乡镇财政所,申请购置补贴资金结算。
5、乡镇财政所对购机信息核实后汇总报给农业局农机总站。
6、舒兰市农业局审核后,并在舒兰市农机化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7、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舒兰市农业局向舒兰市财政局提出结算申请。
8、舒兰市财政局根据农业局提供的结算申请,通过银行卡或开户许可向购机者兑付补贴款。
特殊说明:城镇户口和个人购买3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6台以上机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证明详见《舒兰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
舒兰市农业局
2018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