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吉林省农委、省财政厅188金宝搏_188比分直播-官网:下发《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018年,在我县继续实施玉米秸秆捡拾打捆离田机械化示范项目,为了达到试验示范的效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任务
2017年省农委从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中拨付给我县 960 万元,用于开展秸秆捡拾打捆(离田)机械化实用技术作业补助示范推广, 2017 年使用资金204.334 万元,结余 755.666 元,可用于我县 2018 年开展秸秆捡拾打捆(离田)机械化实用技术作业补助示范推广, 2018年计划补助作业面积 75.5666万亩, 继续实施远程电子 监测管理。
二、实施条件
开展秸秆捡拾打捆机械化作业,要求作业机具和销售渠道有保证。要选择交通便利,相对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连片地块开展作业。秋季玉米收获后,当秸秆水分降至适宜含水率时及时使用秸杆捡拾打捆机(或带有直接打捆功能的玉米联合收获机)进行捡拾打捆作业,并及时运离田间,便于后续机械深松等作业的开展。
三、指标分配
坚持302国道和长白西线等主要公路沿线乡镇为重点的原则,优先考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秸秆捡拾打包专业合作社。实行任务指标全县动态统筹管理。由于秸秆捡拾打捆(离田)机械化实用技术示范项目作业期较短,为了更好地完成全县作业任务,县农机管理部门将按照上年度完成情况进行指标分配,保证作业顺利开展,然后将根据各乡镇具体需求、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安装数量、秸秆打捆机型号和作业进度等情况,适时调剂任务指标,通过远程电子监测系统分批次拨付分配到各乡镇,建议各乡镇同样通过远程电子监测系统将任务指标分批次下达给秸秆打捆作业服务提供者。
(一)补贴对象。作业补助对象为实施秸杆捡拾打捆(离田)机械化作业的服务提供者。
(二)补助标准。根据省里要求,鼓励竞争性下浮,扩大捡拾打捆作业面积和秸秆综合利用率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我县秸秆捡拾打包离田作业每亩补贴10元。今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县财政负责按结余结转资金有关规定办理。
(三)补助方式。秸秆捡拾打捆(离田)机械化实用技术示范项目由农机和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各乡镇在兑付作业补助资金前,应对拟给予作业补助的示范主体或专业合作社进行7个自然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应在地方农机官方网站和补助对象所在乡级农机管理部门同时进行,在相关信息完成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转账(汇兑)等方式兑付补助资金给补助对象。
五、实施要求
(一)优先选择整屯、整村、整乡作业的和作业规模大、地块相对集中连片、耕种收全程机械化作业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秸秆捡拾打包专业合作社等作为作业主体。
为强化项目实施的有效管理,凡承担作业补助项目任务的机具均需加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
(二)秸秆捡拾打捆(离田)机械化实用技术示范作业所需机具须是通过省级(含省级)以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合格产品。
(三)项目实施为2018年秋季。
六、监管措施
(一)秸秆捡拾打捆(离田)机械化实用技术示范作业补助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监管。
(二)为切实保证作业效果和补助资金使用安全,2018年秸秆捡拾打捆(离田)机械化实用技术示范作业补助工作继续全面实行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补助面积的确定以电子监测数据为依据,一律取消人工核查。凡弄虚作假,有实名举报线索的,取消全部作业面积。
七、强化领导
农安县玉米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宁 农安县人民政府 县 长
副组长:刘生贵 农安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成 员:易宝庆 农安县农机总站 站 长
宇 冬 农安县农业局 局 长
李希隆 农安县财政局 局 长
2018年玉米秸秆捡拾打捆离田机械化示范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落实与实施,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由于玉米秸秆捡拾打捆离田机械化示范工作涉及的面积大、农户多,各项目乡镇要在自愿的原则下,与参加的补助工作的对象签订作业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相关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1:任务指标分配表
附件2: 2018年玉米秸秆捡拾打捆离田作业补助协议书
农安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 农安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8日
农安县2018年秸秆打捆任务指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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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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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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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数(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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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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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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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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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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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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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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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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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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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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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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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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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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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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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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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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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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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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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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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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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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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鱼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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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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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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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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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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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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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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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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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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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吉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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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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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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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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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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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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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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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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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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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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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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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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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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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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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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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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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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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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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 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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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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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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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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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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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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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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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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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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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金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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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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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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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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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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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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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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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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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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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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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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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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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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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年玉米秸秆捡拾打捆离田作业协议书
(参考样本)
甲方: 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
乙方(农机作业者):
为确保玉米秸秆捡拾打捆离田作业补助项目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真实、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于2018年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在本县范围内的 乡(镇), 村 、 村、
村 ,开展玉米秸秆捡拾打捆离田作业服务。
2、乙方自愿申请实施玉米秸秆捡拾打捆离田作业,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并符合县里相关要求,乙方应及时向所在乡镇农机站申请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及时申请任务指标,服从乡镇农机站监管,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相关规程操作。
3、乙方保证在监测设备安装标定后,作业部件不可人为调整和改动。标定后私自对作业部件调整或改动,涉嫌套取国家补助资金,一经发现,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机车要停止作业,要与监测设备服务商联系,故障排除后再进行作业,否则发生数据不上传等情况,后果自负。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有任何违背玉米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项目实施方案的行为发生。
4、建议乙方在作业前要与地主签订作业协议,乙方在玉米秸秆捡拾打捆离田作业前一定要征得地主同意后方可作业。
5、甲方负责操作乡镇级远程电子监测系统账户,乙方负责操作合作社级远程电子监测系统账户。
6、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如有异议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人为违约。
7、其它约定: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各执一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乡镇责任部门留存复印件备份。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鉴证方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甲方(盖章): 2018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乙方(盖章): 2018年 月 日
法人(签字) 电话:
鉴证方(村委会盖章): 2018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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