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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显著 已执行第一批购机补贴资金65%以上 |
2010-5-27 |
我省自3月上旬启动实施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以来,经过全省各级农机部门的共同努力,阶段性成效显著,各项工作均有突破性进展。 截止到5月26日,全省共签订购机补贴协议6.3万份,执行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亿余元,占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65%。农民购买补贴机具近6.4万台,其中2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近1.5万台,手扶拖拉机2.3万余台,耕整地机械近1.3万台,穴播机7千余台,免耕播种机近1000台,各类插秧机近2000台,其他农用机械3000余台。受益农户达到6.2万户。 目前,我省实施进度较快的有长春市双阳区、吉林市城区、磐石市、辽河垦区、伊通县、双辽市、辽源市西安区、辽源市东昌区、通化市二道江区、柳河县、集安市、白山市八道江区、长白县、通榆县、延吉市、图们市、和龙县等县(市、区),均已落实90%以上的首批补贴资金,第一批购机补贴工作进入收尾阶段。 按照国家第一批补贴资金总体上应于6月中旬完成的要求,各地农机部门要继续加快实施进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切实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为确保第一批补贴资金在6月中旬之前落实到位,省局已于日前组成督导检查工作组赴各地开展检查督导工作。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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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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