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机字[2015] 29号 签发人:郑琳峰
镇赉县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一、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完成情况
今年省农委、省财政厅安排给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7584万元,截止11月30日共核实发放补贴机具3878台,受益农户3620户,使用补贴资金7522.28万元,拉动农民投资约21815万元。其中录入补贴系统待打表状态490台,涉及补贴资金936.44万元。
二、农机购置政策的实施效果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2015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98.3万千瓦,比2014年增加了4.6万千瓦;全县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83.1%,比2014年全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80.1%提高了3个百分点。特别是机收水平由去年的56%提升到今年的59.6%。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我县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得到了迅猛发展,面积达到30万亩,补贴重型牵引式免耕播种机111台,其中4行重型牵引式免耕播种机28台。
三、主要工作措施
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政策要求阳光操作,精心组织、操作规范、管理严格,有效地保障了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照省、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即:凡是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购买补贴种类品目范围中的机具,在规定的补贴机具数量内,自主申请后均可享受补贴。我们的主要做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政府重视和支持是做好补贴工作的关键前提,为此,我们锲而不舍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取得政府支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责令县农机、财政部门共同进行严格审核及操作;责令县纪检、检察、公安、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整个购机程序及所购机具进行严格监管。
二是精心组织,规范部署。我们通过召开会议来全面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筑牢工作基础。即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出面,县政府办主任、县公安、检察、监察、农机、财政、审计、县政府督查室、公证等部门领导,各乡(镇、场)分管农机工作的领导、财政所长(财务科长)和农机管理中心站站长参加,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精神,提出年度补贴工作具体要求
㈡严格审核,规范操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顺利
在操作环节上,我们本着“阳光操作,规范程序,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原则,在补贴全过程始终坚持“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的18字方针,通过“一站式”办公模式,严格把好“关口”,有效规避了工作中的漏洞和瑕疵。
㈢加强监管,强化措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不走样
在补贴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成立购机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农机局局长和县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机局副局长和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项目办主任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补贴工作进展不同环节,适时进行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对构成违法犯罪事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是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廉政责任书。为加强对补贴工作的监管,认真执行好“三个严禁”和“八个不得”等相关规定,县农机局党委纪检部门全程参与补贴工作,并与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购机补贴廉政责任书,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时刻牢记补贴工作即是国家的惠农政策、惠民工程,更是“高压线”,碰不得。
三是建立渠道畅通的举报投诉机制。县农机和财政部门各设立1部购机补贴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同时也作为农民咨询服务、答疑解惑的平台,确保了全县购机补贴工作的扎实有序、稳健健康开展。由于我们谋划在先,过程严谨,组织周密,服务及时,措施到位,整个2015年,没有接到一例购机补贴的农民投诉。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农机补贴涉及面广,人员和机具作业区域流动性大,增加了监管难度;
二是因缺少相应法律法规的支持,对存在的问题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对机具经销商和购机户的监管缺乏相应措施;
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不足,补贴比例过低,影响和制约农民购机需求;
四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拨较晚,补贴工作战线过长、工作量过大、操作时间过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具投入使用的时间,延误了农时,增加办公成本。
五是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管理、监督、惩处和服务“五位一体”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镇赉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