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通化市农委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机)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会上就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会议强调,各地要结合每季度农业安全生产特点,采取定时督查、随时抽查监管方式,做好农机维修网点及维修人员资格的检查审验;杜绝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禁止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不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和《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要严格对全市农机维修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没有农机管理部门核发的《农业机械技术合格证》的企业,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