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典型引路创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通化县典型引路创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日期: 2015-09-02  来源:通化县农机服务中心
通化县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通过选择建立典型,树立良好的发展导向,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发展水平。
一是培育示范家庭农场。认真贯彻《2015年吉林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精神,部署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培育。
二是培育“四有”农民合作社,以典型示范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做大做强。把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作为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三是全面推进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创建活动,在农业龙头企业中深入开展“创建一个基地、致富一方农民、振兴一个产业、对接一个农民合作组织、打造一个优势品牌”示范创建活动,促进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目前,全县农机大户17391户,17774人,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载体;农民合作社11个,12个,成为带动成员对接市场的中坚力量;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引擎;全县农机化作业收入达106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