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示范区建设的推进力度,吉林省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示范区建设的有关内容做出了调整,包括机具补贴比例、补贴额度、建设规模、建设主体的标准条件等,进一步扩大规模,突破关键环节,推动全程农机化。二是与省农行、省农村信用社积极协调,签署农民购机贷款框架协议,对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给予信贷支持,还安排省级资金,给予农民一定的贴息补助,为农民购机提供了资金保证。三是开发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信息传输网络化,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政策执行监管,制定了《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组织人员对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五是设立了各级质量投诉站和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农民在购机中发生质量、价格或供货不及时等问题。六是开展新机具使用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演示等形式免费开展大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的使用培训。作业季节,县、乡级农机技术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及时排除故障,解决技术难题。
吉林省自2007年启动实施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程以来,示范区建设总投资已达17.86亿元,其中安排国家投资5.36亿元,省级财政配套3亿元,农民自筹9亿元,建设示范面积700万亩,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近3000个,新增农机具2.6万台(套),建设标准化库棚20万平方米,示范区内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5%。吉林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程已经成为全省现代农业的引导工程,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的保障工程和农民增收的富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