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购机补贴流程如下:
1、报名
购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农机站申请报名,购机者为个人的,其身份证必须与其所持有的“一卡通”相符;购机者为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其营业执照名称必须与银行开户名称相符。
2、乡镇资格审核
农机站会同财政所进行资格审核,实地踏查核实购机者身份,完善填写《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报名表》(此表由农机站统一发放),购机者与农机站签定《梨树县农机购置补贴合同书》,农机站和财政所分别在《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报名表》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并由农机站汇总形成《2014年梨树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报名汇总表》,以纸质版、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县农机局。同时,将《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报名表》、《梨树县农机购置补贴合同书》备份存档。
3、县乡公示
农机局对乡镇上报的《2014年梨树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报名汇总表》进行审核,根据优先补贴品种,报名先后顺序分批在梨树县农机化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进行网上公示,乡镇农机站在网上下载输出、盖章,进行乡级公示,并备份存档。
4、办理补贴手续
公示七天后,农机局通知购机者,携带《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报名表》、《梨树县农机购置补贴合同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农机局扫描身份证、拍照,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对《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进行审批盖章。
5、购机者购机
购机者凭《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在吉林省境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购机,自主与经销商商议价格。经销商核实《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供货后,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农民所购机具,打印《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供货核实表一式两份,乡镇验机留存一份,农民申请结算上报县农机局一份),并在《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上签字盖章,开据供货发票,机具合格证。
二、验收流程
1、购机者将所购机具整体运到购机者所在乡镇,由农机站组织验收。
2、购机者提供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2份,购机发货票及合格证。
3、农机站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逐台核实验收,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机体发动机号、机体大架号、合格证、发货票、《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永久性铭牌相对应的号码一致;农具永久铭牌出厂编号与供货表上出厂编号一致。
4、机具核实后要在《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签字并盖章,一份交购机者用于向农机局提出申请结算用,一份用于农机站存档;并在机体上喷涂“2014年吉林省农机补贴机具梨树县 监督举报电话:5256660字样”。
5、新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验机同时办理牌证照手续。
6、农机站将购机者身份证复印件、《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购机发货票复印件及合格证复印件整理形成验机档案,备上级部门检查用。
三、申请结算
购机者在机具核实后,持身份证及复印件、签字盖章的《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与购机者姓名相符的“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向农机局提出补贴结算申请。农机局根据各乡镇购机补贴实际情况,按照先后顺序、分批对提出申请结算的购机者进行网上公示,满七天后,向县财政局出具结算汇总表、结算明细表。最后由财政部门将购机补贴款通过“一卡通”兑付给购机者。
梨树县农机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