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
2、登记、领取补贴购机告知书
购机者到户口所在地农机站进行登记相关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电话号、粮食直补卡、专业组织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银行账号等),符合购机条件的可填写《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
3、自主购机,自担风险
购机者在吉林省境内,自主选择由农机生产企业确定的经销企业购买机具,所购买的机具应为吉林省年度补贴范围内的机具。购机后请务必索取正式发票,发票中应标明购机者名称、机具发动机号、出厂编号等信息。
4、申请补贴
购机者应在购机后,带当年新购置且未使用的机具及购机发票、身份证明、粮食直补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银行账号等有关材料,到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县农机(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检验,拍照人机合影,对补贴对象身份及所购机具进行确认及核实,在《购机确认书》上签署意见。
5、公示
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补贴对象及相关材料共同审核确认,各乡镇农机站必须对购机者进行公示七天,公示到村。县级要求公示到政府网站,公示期为七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合格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购机者兑付补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