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机手朋友们: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党的富民政策使农村的生活越过越富。农业机械进入农村千家万户,现在农村家家都有农业机械,农机安全生产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许许多多的农机事故教训告诉我们:农机户“十年致富奔小康,一场事故全泡汤”,一起农机事故往往会导致一个或几个原本殷实的家庭陷入困境。因此,农机安全生产千万不可轻视。
涓涓细流,可以汇成江海。只有农机手自身首先做到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各自家庭生活的美满幸福;只有每个乡村做到农机安全生产无事故,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为了防止和减少农机事故,尤其是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我们向全市农机手朋友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参加农机“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带头参加农机部门组织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动配合乡政府、村民委员会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二、认真学习并宣传农机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及相关知识,自觉遵守农机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和家庭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优秀农机手。
三、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有人住所地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申请领取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驾驶、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省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农业机械驾驶培训机构的岗前专业技术培训,经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考试合格,领取相应的农业机械驾驶、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
五、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按国家规定,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行驶。
六、严格遵章守法,始终坚持做到不酒后驾驶、不违法载人、不超速超载行驶。
七、不断提高驾驶、操作和维护农业机械的技能,自觉维护和保养好农业机械。争当“平安农机”示范户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祝农机手朋友们安全致富,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