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购机后凭购机发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和农户直补折(或社保卡)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需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到所在乡镇(场、区)政务服务中心,由农机负责人员审核其身份和资格,将符合购机补贴条件的,登记相关身份信息,购机者在《长岭县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附件1)上签字,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
2.购机者带非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和相关申请补贴资料到县农机服务中心或指定乡镇(场、区)集中地点,由县农机服务中心按要求对相关申请补贴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所购机具进行核实。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照,再办理补贴,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3.机具核实后,购机者按要求时间,带相关申请补贴资料到县农机服务中心二楼补贴办理大厅办理补贴录入手续。
4.经县农机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向县财政局提出结算申请,由县财政局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
长岭县农机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