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委、财政厅吉农机发[2016]9号文件及长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长政办函[2016]70号文件要求,现将各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经县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工作组初步核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2月6日至13日。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意见,请拨打监督电话:0438--7225551。望周知。
公示名单如下:
海青乡 长岭县海青乡长江种植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人:张立栋
太平川镇 吉林省圆方种植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人:刘汉文
永久镇 长岭县永久镇田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人:姚加华
前七号镇 长岭县美来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人:于 勇
前七号镇 长岭县大亮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人:王明亮
巨宝山镇 长岭县巨宝山镇聚天缘机械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人:张春波
光明乡 长岭县光明乡农晟机械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人:张铁金
三团乡 长岭县三团乡农丰农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人:周启利
新安镇 长岭县新安镇保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人:杨宝付
长岭镇 长岭县旭东农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人:宋 巍
八十八乡 长岭县八十八乡学华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人:刘 学
长岭县农机局 长岭县财政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