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场、区)。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实施方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三、补贴机具种类。共15大类41个小类149个品目,具体按全省年度调整情况执行。
四、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按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确定的执行。全省对同一种类、同一档次补贴产品实行统一补贴标准。
五、补贴机具数量。对个人当年购置机具数量3台及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机具数量6台及以上的,要根据购机者购置补贴机具的数量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是否与其生产实际需要相符合、是否与其实际购机能力相匹配三个方面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据实补贴。
六、补贴机具范围。对2023年购机者已经购置(以购机发票为准)并由省农业农村部门公告投档通过的产品,可正常办理补贴申请。
七、补贴顺序。2023年应用手机APP录入补贴申请,根据申请情况和各乡镇上报补贴审批材料以及机具核验情况办理补贴手续。因购机补贴资金分批下达,到位资金满足不了申请需求时,可按照购机先后顺序(以购机发票为准)分时间段分批办理补贴手续,若购机补贴资金充足时,可敞开办理。
八、申请办理补贴程序。1.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购机后凭购机发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和农户直补折(或社保卡)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需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到所在乡镇(场、区)政务服务中心,由农机负责人员审核其身份和资格,将符合购机补贴条件的,登记相关身份信息,购机者在《长岭县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附件1)上签字,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
2.购机者带非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和相关申请补贴资料到县农机服务中心或指定乡镇(场、区)集中地点,由县农机服务中心按要求对相关申请补贴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所购机具进行核实。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照,再办理补贴,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3.机具核实后,购机者按要求时间,带相关申请补贴资料到县农机服务中心二楼补贴办理大厅办理补贴录入手续。
九、购机者申报责任。购机者自主申报,因购机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导致没能优先补贴或没能按照购机先后顺序办理的,责任由购机者自负。
详情请到当地乡镇(场、区)咨询或办理相关手续,也可通过电话0438-7225551进行咨询。
长岭县农机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