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统一实行“自主购机、自愿申请、据实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程序实施补贴,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自主选机购机。凡是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产品均可享受补贴政策,购机者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并要求经销企业出据全额购机发票和合格证等手续。
二、补贴申请。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人身份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户口本、银行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出据开户行许可证),另外安装类机具需提前申领补贴机具安装确认书,非本县域内的购机者应提供承包土地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可以证明在当地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合法证明等资料,到前郭县农机服务中心提出购机申请并填写《2019年前郭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登记表》。
三、材料审核。材料审核人员对购机者身份、所购机具票证进行审核核对,审核核对无异议由购机者签写《购机补贴承诺书》,材料审核人员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确认单》。
四、机具核验。购机者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确认单》到农机服务中心指定位置进行机具核验。机具核验通过后由专职核验人员和购机者共同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确认单》上签署核验“通过”和“无异议”意见。
五、网上录入。补贴机具核验通过后,由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专职人员录入输打《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六、审核、公示、兑付资金。县农机服务中心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并在前郭县农机化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购机者购买信息。经审核公示通过后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县农机服务中心提供的材料依据,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