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违规操作,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特制定:
一、岗位职责:
1、农机购置补贴受理岗职责:
(1)及时受理购机户补贴申请,受理时认真审核资料:必须是申请本人到场,见人核实是否本人购机及户主信息;见机即是否为补贴目录机具,配置是否齐全、参数是否一致;见票即票据是否真实、是否有购销合同,确保登记、录入信息准确完整。
(2)打印申请表,告知申请人阅读违规风险提示表并签字,并负责对销售价格、购机日期、产品出厂编号、产品铭牌、人机合影照片等真实信息完整性进行核实。
2、信息公示岗职责:
(1)负责公开公示每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购机补贴办理流程及其它相关补贴信息;
(2)乡镇农科站对辖区内已申请农机补贴的相关信息在所在乡镇政府、村部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拍照存档(公示期为7天)。
3、机具核实岗职责:
(2)上传现场核机照片,照片应为人机合影。
4、机具核实后应在7天内完成相关手续并上报县财政局,核实无误后,拨发农机补贴。
(1)建立并完善补贴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
(2)完成系统结算操作。
二、责任追究:
1、对乡镇农机管理员的责任追究:
(1)未及时受理购机户补贴申请的;
(2)收集补贴资料出现错误的;
(3)未及时公示到位的;
(4)未到购机户所在辖区内核实机具的。
3、对农机窗口工作人员责任追究: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处罚个人绩效奖300元。情节严重的,由局委会另行研究处理:
(1)申办人资料齐全,无故不受理的;
(2)故意拖延,超时办理的;
(3)符合审批条件,无故不审批的;
(4)索拿卡要,接受申办人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