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以“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进行普惠制补贴,凡是为抚松县境内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以及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可享受补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坚持“阳光操作”和“两个公示”“八个不得”制度,坚持纪检与财政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把党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农民手中。 补贴的机具种类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9大类16个小类26个品目 。
2017抚松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结束,中央财政下发资金192.473万元,共使用购置补贴资金61.299万元,涉及万良镇,新屯子镇,泉阳镇等12个乡镇,共生成补贴协议30份,补贴机具30台,受益农户29户,剩余资金131.174万元,拉到农民投入资金148.321万元。其中动力机械27台,受益26户,使用农机购置资金54.373万元,拉到农民投入资金135.247万元;收获机械3台,受益3户,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926万元,拉动农民投入资金13.074万元。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继续以上级工作方案为基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坚持“阳光操作”和“两个公示”“八个不得”制度,坚持纪检与财政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把党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农民手中。继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力度,通过乡镇基层站进行宣传、媒体宣传、和进村入户宣传,使农民更有效的知道农机购置补贴的种类、补贴额和补贴的操作程序等,对农机购置补贴这项惠农政策做到正确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