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1.自主购机。购机者按照公布信息省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2.提交申请。自主购机后,购机者到乡镇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提交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或介绍信,购机者本人签字、村干部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
3.受理申请。由乡镇农机管理部门、财政所共同对购机者补贴资格和申报机具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购机者填写《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机具核验。公示期满后,购机者携当年购置的机具及《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到农机补贴办公室(国贸大厦东侧卓品三楼)进行机具核验。
5.补贴办理。农机补贴办公室为已核验机具办理补贴手续,购机者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6.资金兑付。自受理补贴申请后,农机补贴办公室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送市财政局并提交结算申请;市财政局根据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转账形式,兑付补贴资金,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原渠道退回并由农机主管部门通知购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