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两家农民合作组织通过吉林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审批
敦化市两家农民合作组织通过吉林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审批
日期: 2015-06-04  来源:服务指导科
2015年,吉林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项目在全省30个产粮大县实施,优先安排前郭县、榆树市、公主岭市、农安县、九台区、长岭县、乾安县、扶余市、洮北区、敦化市等10个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先行示范县和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建设内容为农机装备建设和机具库棚建设。获批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农机装备建设方面将在给予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同时,省级财政再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数额给予等额补助,其余资金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筹;机具库棚建设方面,将采取自筹资金和省级粮食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定额补助的办法,实行先建后补的办法。
通过自主申报、乡镇政府推荐、媒体公示、市政府审核、市农机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经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研究确定,全省共55家农民合作组织为2015年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单位。其中敦化市雁鸣湖有机农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敦化市鸿发现代生态农场榜上有名,且延边州仅此两家获批。
获批的两家建设对象近年来在当地发展十分成熟。据了解,敦化市雁鸣湖有机农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现有成员32人,农机装备39台套,集约土地465公顷,注册资金1004万元,以生产玉米、大豆、脱毒马铃薯为主。种植玉米150公顷,年产量1200吨;大豆115公顷,年产量266吨;脱毒马铃薯200公顷,年产量6000吨。产值1000万元,利润80—100万元。项目建成后与原机械配套可满足种植规模600公顷的机械化作业需求,增加机库房2300平方米,解决库房短缺局面,增加300吨玉米烘干机可解决玉米储存难题。该项目建成后合作社年收入可增加100万元以上,增加社会效益3000万元以上;敦化市鸿发现代生态农场现有员工10人,耕地面积700公顷,土地平整,适于全程机械化作业,但目前缺少大型整地、播种、收获机械,制约发展。通过项目实施,立足现代农业发展无公害农产品,达到全程机械化作业,实现种植、深加工一体化发展模式,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实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将有效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对全市的农业现代化生产起到带动作用。敦化市将全力扶持两家农民合作组织农机装备建设,并进一步跟踪指导机具库棚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全市农业向规模型、效益型、生态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