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发〔2016〕3号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农机局、财政局,县(市、区)农机(农业)局、财政局:
现将《2016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请各地按照“一乡一个”的布局认真做好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审核申报工作。并于6月13日前,由县级农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分别上报省农委、财政厅。
联系人:尹华光 联系电话:(0431)88906324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