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号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农机(业)局,各县(市、区)农机(业)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法治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事业发展,提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决定于8月下旬在长春举办全省农机安全监理法治建设培训班,本次培训由省农委主办、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安全生产法》释义;
(二)依法行政与《行政诉讼法》;
(三)部署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各县(市、区)主管农机安全工作的局长1人参加;各市(州)、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各县(市、区)农机监理所(处、站)长1人参加,不得超员。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8月27日—28日,27日报到。
地点:长春市万龙宾馆(长春市会展大街988号,会展大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四、其它事项
(一)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万龙宾馆报到,乘车路线:长春火车站乘坐301路公交车到中东大市场下车,沿会展大街南行900米。
(二)请于8月1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综合科(传真:0431-88476258)或发至E-mail:jiangkai1117@126.com。
(三)联系人:姜凯,电话:0431-88476258,13504331343。
附件:报名回执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