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办机[2014]2号
各有关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省玉米主产区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田的产量变化情况,为正确评价玉米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效果提供定量数据支撑,省农委决定今秋玉米收获前,在中西部玉米主产区,全面开展一次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田理论测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产县份
本着突出玉米主产区、突出黑土地集中区、突出技术应用多年区的原则,确定今年的测产县份集中在四平、松原、白城和长春四个地区,具体县份分别为:双辽、梨树、公主岭;长岭、乾安、前郭;通榆、洮南、镇赉、大安、洮北;农安、九台、德惠、榆树、双阳,共16个县(市、区)。
二、测产时间
根据上述地区常年玉米生育期、无霜期与收获期特征,确定测产工作要在9月中旬开始至9月末结束。省农委拟组成4个测产专家组,于9月下旬开始,对已完成本级产量自测工作的县份进行实地抽测、核实与认定,以增强测产结果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三、结果上报
县级产量自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数据汇总与统计分析工作,并形成测产分析详细报告,填写《2014年吉林省玉米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田理论测产结果汇总表》(见附件)。“汇总表”于9月22日前上报省农委,详细测产分析报告可于10月20日前上报。
四、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地区与测产县份要高度重视开展本次测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营造未来发展良好政策扶持氛围和影响近期走向的高度,协调调度、扎实组织、务实开展好今年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效果测产工作。
(二)即刻着手协调当地农业部门,抽调得力技术人员,组成有一定知名度农业专家参加的测产工作技术小组,明确技术分工及工作组织领导,形成一支技术结构合理、工作协调顺畅的测产技术专家队伍。
(三)按照高、中、低3个产量类型田分别测产的原则,可在不同乡镇、不同村社选择3个代表地块,依据对角线或随机的原则确定3个取样测点进行测产(取平均值)。同时按照相同条件、具有可比性的原则,确定好对照田测产地块,详细了解、记录与测产相关的各种信息。地块选取时要充分考虑到技术实施年限、技术规范性与代表性。
(四)明确测产工作联系人员与联系方式,保持与省里的实时沟通,随时调度测产工作进展情况。
(五)请相关市(州)农委及时督导所辖县份开展工作,并及时了解、掌握测产结果情况,按50%左右的比例,向省农委提出抽测县份推荐名单。
省农委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测产工作联系人: 郑铁志, 电话15699561967,邮箱jlztz@126.com
附:1.省级测产专家组名单
2.2014年吉林省玉米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田理论测产结果汇总表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