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水稻移栽机械生产企业、科研院所:
为配合全省水稻“高光效”技术的示范推广,加快与之相配套的专用水稻“宽窄行”移栽机械的研发与应用水平,现就开展水稻“高光效”技术配套移栽机械产品研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发内容与目标
针对水稻“高光效”技术规范、特点,改制或开发出可满足水稻“高光效”移栽技术要求的水稻移栽机械。要求以乘坐式水稻移栽机械为主,兼顾步进式,并以移栽效率高、作业质量好、适应秧苗广(钵育苗或盘育苗)、性能稳定可靠、短期内可形成批量生产能力为最终研发目标,即:承担单位须于2014年4月上旬前提供小批量产品投放市场(50台以上),2015年4月上旬前须形成可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生产能力。
二、项目研发基本要求
针对我省示范推广的水稻“高光效”技术规范要求,结合省内现有水稻移栽机械技术特点、产品成熟度等,为加快产品上市进程,提出“高光效、宽窄行”水稻专用移栽机械改制、研发基本要求为:在现有成熟产品及技术基础上进行局部结构或总成改进;全面实现水稻“宽窄行”移栽目标功能(休闲宽行在45cm~55cm之间,种植窄行在20cm~25cm之间);水稻移栽穴距可调(有级或无级);漏秧率、漂秧率、伤秧率、穴距均匀度与稳定性等指标优于相关标准要求;产品性能稳定,工作可靠、故障率低,调整养护方便;制造精度高,产品质量好,性能指标满足相关技术要求;产品价格合理,服务及时到位,形成可保证市场需求的产品制造产能和可靠的工艺工装保障能力。
三、承担项目单位资质
针对水稻“高光效”技术目前只在我省大面积示范推广的实际,为确保产品研发的针对性、指导服务的及时性、质量性能的可靠性,承担该技术产品研发工作单位仅限于在吉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研发与生产实力、其原有水稻移栽产品技术成熟、在吉林省产品销售量较大的省内水稻移栽机械研发制造单位。
四、申报要求与立项程序
按照项目研发内容与原则、目标要求,由有资质的制造企业或科研单位自主申报,并提交项目论证报告等相关文件(含电子版),一式3份,胶订成册,另附15分钟汇报答辩幻灯片。
省农委会同省财政组织省内外专家现场论证答辩,论证评审通过后方可正式确立项目立项。
项目申报材料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报单位注册营业执照;
2、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证书;
3、申报单位近三年业绩情况;
4、项目论证报告;
5、其它可证明企业胜任本项目研发能力的相关材料。
五、项目资金支持方式
为确保产品开发、改制的质量与效果,充分发挥有限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调动企业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和抢占市场的积极性,省财政拟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相应研发改制和试验工作给予部分补助资金扶持,扶持资金拟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进行,即:项目承担单位在提供产品样机并(或)进行了田间生产作业验证后,省财政直接预拨补助经费的60%,用于设计、改制费用补助;形成小批量生产(50台以上)并投放市场、获得用户认可后,再拨付40%项目经费余款,以最大限度保障项目承担单位完善产品性能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六、项目资金额度与用途
根据企业申报产品改制开发难易成度、产品性能、效率等相关情况,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根据评审专家意见,提出项目补助资金额度。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研发产品数量不超过2款,原则上同一企业系列产品研发资金额度控制在120万元以内。项目资金重点用于产品样机开发设计费用、试验改制费用、样机制造费用等方面的补助。
七、项目实施管理
本项目的实施组织与管理由省农委会同财政厅省共同负责。其中,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性管理由省财政厅负责,项目研发效果、检查验收等技术工作由省农委负责。项目执行期为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底。
八、项目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申报材料报送至吉林省农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省农机局
项目负责人:郑铁志
办公电话:0431-88906349
电子邮箱:jlztz@126.com
省财政厅
项目负责人:位长辉
办公电话:0431-88550794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