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12〕376号
各市(州)农委、财政局,县(市、区)农机(农业)局、财政局,辽河垦区农业局、财政局:
为做好2012年第二批补贴资金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2012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字〔2012〕119号),现将第二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控制指标和省级补贴资金控制指标一并下达(见附表),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指标中包含2012年“节水增粮行动”购置铺膜机补贴资金指标。请各地按照省农委、财政厅和各地年初制定的补贴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请“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县,按照《2012年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吉农机字〔2012〕147号)的通知要求,留足国补资金(见附表2),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附表:1、2012年第二批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控制表(略)
2、2012年“节水增粮行动”购置铺膜机数量及资金安排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