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11〕18号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全面掌握2009年以来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并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好项目实施工作,省局拟对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工作组织与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重点督查2010年立项实施的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督导时间:2011年4月25日起至5月底。
二、检查督导形式
一是听取项目承担单位对所承担的项目组织落实与实施情况汇报(承担多年度、多项目的单位要按年度和项目分别汇报,并形成文字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至省局);
二是深入项目实施农户及示范田进行实地查看,并与相关农户座谈;
三是对项目机具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改进完善工作;
四是听取项目承担单位对省级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改进完善建议。
三、工作要求
1、督导检查采取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务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做好相应准备,全面做好项目的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
2、对已开展工作、经费已经使用的项目实施单位,请提供项目资金使用明细和说明;
3、同时对承担农业部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示范、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项目也进行检查督导(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项目、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示范项目、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项目)。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430号
联系人:刘玉梅
邮 编:130062
电 话:0431-87981476、15699561967
邮 箱:lym9715@163.com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