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10〕304号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2007~2008年度项目总结验收会议定于7月上旬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7月8~9日,会期一天半,7月8日13∶00~14∶30时报到。
二、会议地点
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神农山庄温泉宾馆(长吉图高速九站出口下),会议报到当天(13∶00~14∶30时)九站出口有工作人员接待、引路。
三、参会人员
1、承担2007、2008年度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承担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各一人;
2、列入2009年度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承担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员各一人(与2007、2008年项目单位相同的不另行增加人员)。每个单位参会人数2人。
四、会议内容
(一)参观吉林市水稻保护性耕作示范田现场;
(二)吉林市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经验介绍;
(三)省农委领导讲话;
(四)项目验收。
五、会议日程
7月8日下午,参观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永丰村水稻保护性耕作项目示范田现场;听取吉林市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项目执行情况经验介绍;省农委领导讲话。
7月9日全天,项目验收会议
项目承担单位汇报项目执行与完成情况;验收委员会专家对项目验收材料及工作汇报进行审查和质疑;考核、评审、汇总,形成项目专家验收评价意见。
六、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请严格按要求派员参会,不得超员;
(二)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质疑10分钟内;同一项目两年度实施的,两年度项目执行情况一并汇报,差异部分应区分年度分别汇报,总计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家质疑时间15分钟内。
(三)参会人员报到时将项目全套纸质验收材料一份、项目总结单行材料5份及电子版、幻灯片汇报文档,交工作人员录入电脑并发放给专家。各项目承担单位需按规定时间提前做好相应准备,确保按时报到、按时参会,不得缺席。
(四)乘火(汽)车参会人员,请自行与吉林市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联系接站事宜,会议不统一安排接站。
(五)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参会人员严格按要求填报参会回执,以便安排食宿等。
七、联系方式
(一)省农委农机局
联系人:刘玉梅、郑铁志
电 话:0431-88906324(传真)、13224373372
邮 箱:lym9715@163.com
(二)吉林市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洪 杰0432-64896807 13844206110
曹卫军0432-64896815 13944231009
徐 枫0432-64896815 13039270808
附件:1、项目验收分组及排序表
2、参会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