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别地区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临江市农机局高度重视为预防本单位职务犯罪情况的发生,局领导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三项措施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统一印制公示表格,购机农民提出购机申请后,由所在乡镇农机站进行初步审核,并到购机者所在村屯公示七天后无异议,购机者凭公示单到农机局办理补贴手续。
二是农机局对申请购机者再次进行审核,购机者必须本人凭身份证和公示单到农机局办理补贴手续,对于购机者和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办理补贴手续。有效地预防了冒名购机现象的发生。
三是主动邀请公安和检察机关对我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给予监督,每隔一段时间,农机局都会将这段时间内购机者的档案、资料主动给公安、检察机关送去,接受监督。
通过以上三项措施,有效地遏制了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一些违规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