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农机安全生产知识
(一)驾驶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对作业区域和通过的道路进行实地勘察,必要时设明显标志,确保机组安全作业或通过。
(二)凡参加机组作业人员,要穿合体衣服,扣紧纽扣,女同志要戴工作帽,发辫不得外露,禁止穿肥大衣服、拖鞋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禁止酒后驾驶收割机,禁止疲劳驾驶。
(三)收割机运转时不允许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接触运动部件,人员要与收割机保持安全距离。
(四)多台联合收割机之间或与其它车辆之间要相互拉开间隔距离,切勿跟随太紧,以免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
(五)对收割机进行保养、检修、排除故障时,必须切断动力或在发动机熄火后进行,切割器和滚筒同时堵塞或发生故障时,严禁同时清理或排除,在清理切割器时严禁转动滚筒。
(六)非正常停机时,必须切断一切动力或将发动机停止工作,起步时应观察周围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起步。
(七)在作业区内设置安全员,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老年人、儿童应远离作业区。对收获面积大,联合收割机作业集中的作业区,应在显著位置或路段书写临时醒目警示标语,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八)严禁驾驶操作人员在作业区内草堆、脱谷场地、田间和地头躺卧休息。机组人员及其他人员休息时应选择离作业区较远的安全地点或在休息地点设立明显标志,以防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九)农业机械运输作业时,除按规定核载人数外,严禁超员和人货混装,尤其要杜绝用拖拉机代替交通工具搭载学生,装载货物时,切勿超长、超高、超宽和超重。
(十)卸粮时,卸粮人员不得进入粮仓内,不准用手、脚或铁器伸入仓内卸粮,接粮人员的手禁止伸入卸粮口。
(十一)夜间作业,照明设备必须安全有效。保养、加油、排除故障、寻找物件等,不准用明火照明。
▲农机驾驶操作须知
(一)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经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培训后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作业。
(二)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人不得转借、涂改、伪造驾驶证。
(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从注册之日起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四)驾驶人应当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五)驾驶拖拉机从事运输时,不得超速超载违章载人。
(六)驾驶人不得在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保持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粘贴反光标识。
▲农机安全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