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机者携本人身份证、一卡通(直补折)到乡镇农业站提出购机申请,领取购机补贴申请表。
二、经村委会初审,乡镇农业站、乡镇财政所审核,再由乡镇政府复审,认定购机者真实从事农业生产,无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行为。
三、购机者携经村委会、乡镇农业站、乡镇财政所、乡镇政府签字盖章的购机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直补折、购机发票及当年购置机具到县农机管理部门,先办理牌证手续,再由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对购机者及所购机具进行核验,确认申请资料及机具符合补贴条件后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四、经县农机管理部门归档并公示,形成结算申请报县财政部门。
五、县财政依据县农机管理部门结算材料按规定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