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杜绝弄虚作假、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防范职务犯罪,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制定本办法。
一、 加强领导 严肃对待
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是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的领导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投诉、咨询的受理机构。接诉后视情节妥善处理,一般性问题正常解决,如涉纪涉法,经请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决定,移交执纪执法部门。
二、 明查暗访相结合 掌握项目实施民意动态
除正常接待,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深入
补贴实施乡(镇),进村入户了解农民对补贴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直接面对农民接诉。
三、 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5224485
财 政 局 农 业 科: 5222485
通化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