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和县将政策公告到乡、村。农民持村委会证明到乡(镇)或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所(局)提出购机申请。
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农民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确定拟补贴对象。
三、对拟补贴对象分别在乡、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公示无异议后,农民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五、农民凭身份证和确认通知书至补贴经销处差价购机。销售商需明示配置,公开价格。
六、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登记核实,拍摄人机合照,编号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