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程序
一、购机者到居住地村委会报名申请购机。
二、由村委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集体通过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三、经村民代表大会确定的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到乡(镇)农机补贴办公室领取《通化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由村委会主任按村民代表大会确定的意见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四、购机者持盖有村委会公章的《通化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到由乡(镇)农业站、财政所联合组成的农机补贴办公室审核确认,确认通过后由乡(镇)农业站、财政所组织分别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购机者由农业站长、财政所长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通化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到由县农牧局、财政局共同组成的县农机补贴办公室,经农业(农机)、财政部门联合复审后将申请表存档,并向购机者发放《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六、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