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机化发展领导小组,农牧局分管农机副局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乡(镇)站长和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县农机化发展五年规划的组织、协调和检查验收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农机化发展五年规划顺利实施。
二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农机化发展各项工作的资金投入,积极协调财政、发改、科技等相关部门,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的支持;整合涉农项目农机化资金,发挥农机化部门以及乡(镇)农业站、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协会的技术力量和资源优势,在重点乡(镇)和重点产业形成突破。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和技术引导。农机购机补贴、农机培训、农机作业补贴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倾斜。通过农机新技术开发、引进,试验示范,引导带动,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四是规范管理,加强检查监督。为确保农机化发展规划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实施考核验收办法,建立管理、监督和激励办法。组织农机化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主动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对农机化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以实际工作成绩争取上级部门在项目资金支持。
五是依法行政,加强农机执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农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农机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加大农机执法监督力度,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六是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化发展取得的实效,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农机化,关心农机化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农机化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树立典型,发挥典型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探索和建立农机化发展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