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巡视员、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严德荣就《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了授课。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中心党委副书记涂文波主持。
《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乡村振兴实施的纲领性、制度性、保障性文献,颁布实施此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严德荣立足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结合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从《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的背景及重大意义、主要亮点、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四个方面,用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解读。
严德荣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与党的中央1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共同构建了实施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强化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顶层设计,夯实了法律制度保障的基石。《乡村振兴促进法》最大的亮点是通过科学统筹要素资源、精准有效破解需求难点来系统提升三农发展质量。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根本要义;二要健全体制机制,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三要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乡村振兴法律规范体系;四要提升执法能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打造良好法治环境;五要加强组织实施,广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涂文波在总结讲话中对全体干部职工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特别是各支部在下步学习过程中要将其列为主要内容进行系统学习;二要进一步树牢法律意识,加强法治思维,切实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三要进一步把《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将学习的效果应用于农机工作实践,更好地为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农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