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我省对2012年度省级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集中验收。这是继今年6~8月份对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实地与入户核查、档案查验基础上进行的质疑答辩和总结环节。
2012年度我省共有21个单位承担了省级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其中榆树、九台、德惠、农安、双阳、梨树、双辽、公主岭、通榆、镇赉、大安、前郭、长岭、乾安、龙井承担了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舒兰、辉南、磐石、梅河口、洮北、珲春承担了高水平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项目。经专家组最终评议,保护性耕作项目长岭、公主岭、大安、双辽、九台、农安验收结果为优秀,其余9个单位均为合格;高水平育插秧项目舒兰、梅河口为优秀,其余4个单位均为合格。
项目验收专家组对省级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提出了如下建议:一要准确理解和领会年度项目指南立项宗旨和各项规定要求,不断扩大示范基点的广泛性、引导性和带动性;二要进一步提高技术示范的规范化水平以及示范机具的先进性、高效性,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扎实、全面提升项目实施各环节的工作质量与效果;三要进一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四要进一步加强技术的试验、分析与对比工作;五要进一步强化项目档案管理。
此次验收专家由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省农机研究院、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长春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长春市农机研究院等单位相关专家组成。